信念坚定 业务精通 作风务实 清正廉洁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红审护航】之“案例快递”第80期
  • 发布单位: 审计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6-01-12
  • 字体大小:  

案例:虚发票公款报销


审计发现2024年某高校一教职工通过虚开发票报销办公费,发票内容均为文具、印刷、耗材等不易引人关注的项目支出,实际并无真实业务发生,报销所得公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累计金额超过3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等规定。

审计建议学校组织教职工开展发票管理、经费使用等财经纪律专题培训,需充分认识到虚发票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虚发票的风险。


(撰稿、一审:陈思琪  二审:蔡志津  三审:王博)

东莞理工学院 Copyright©2013 Dongg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