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科研经费使用不合规
审计发现某高校2023年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本人的博士后出站答辩的专家评审费,涉及金额5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三)列支与本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等规定。
审计建议学校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和管理科研经费,确保资金用于特定科研项目,防止挪用、挤占或滥用,保障公共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率性和透明度。
(撰稿、一审:陈思琪 二审:蔡志津 三审: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