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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审计处教学科研经费审计服务指南
  • 发布单位: 审计处
  • 发布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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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责任

项目名称:教学科研经费审计

责 任 人:陈思琪

主要职责:对学校大额教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服务承诺

1、服务质量标准:

依法审计,廉洁自律;

②保守秘密,客观公正;

③数据准确,证据充分;

④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⑤待人热忱,提高效率。

 2、教学科研经费审计办事流程图(后附)

3、咨询电话:22863002 

 

三、限时办结

出具审计报告,自现场取证结束后不超过10工作日;

出具审计报告自审计通知书送达起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首问责任

首问对象是本岗位责任人,则应立即受理并进入办理程序,做到不推、不压、不拖;首问对象是非本岗位责任人,则应主动告知相关事宜,并及时将办事师生引荐到本岗位责任人或B角办理。

 

五、一次性告知

一次性告知准备下列资料:

①财务核算资料②年度预算申报与批复文件,包括各类单项或专项经费;③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④教学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⑤党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或者会议纪要;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同岗替代

本岗位A角为:陈思琪,B角为:李白冰。本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必须提前向替代责任人做好工作交待。

 

七、责任追究

教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岗位责任人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纠正错误并作书面检查。未按教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流程开展审计工作,导致重大问题未被发现的;未按规定要求获取审计证据,导致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的;审计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审计处教学科研经费审计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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