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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审护航】之“案例快递”第14期
  • 发布单位: 审计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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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报账的原始凭证不合规


2023年,审计发现某高校支付专家讲课费用6万元,所附发放明细表中原始凭证的5万元涂改为6万元,涂改痕迹明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等规定。

审计建议该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会计法规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强调原始凭证的重要性及报销要求;修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流程,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加大宣传,通过内部通知、会议等形式,向全校教职工普及原始凭证报销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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