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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审护航】之“案例快递”第62期
  • 发布单位: 审计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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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审计发现某高校2022年有5个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开招标等方式自行组织采购,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涉及合同金额32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等规定。

    审计建议学校应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依法实施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撰稿、一审:陈思琪  二审:蔡志津  三审: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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