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审计发现某高校2021年有12名工作人员实际在岗工作超过6个月,但人事档案中无任何书面聘用合同或协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等规定。
审计建议学校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限期补签聘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核查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撰稿、一审:陈思琪 二审:张志军 三审: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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