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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审护航】之“案例快递”第9期
  • 发布单位: 审计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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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务接待超标准


 2021年,审计发现某高校在公务接待中存在使用五粮液、国窖1573等高档酒和提供甲鱼等高档食材的行为,并将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通过食材款的形式予以支付。

上述行为违反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条“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和《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工作餐应该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用餐地点一律安排在单位和学校内部餐厅,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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