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广东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粤审委办〔2021〕25号)、《第 22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第 3204 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和《东莞理工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试行)》(莞工〔2021〕6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的《东莞理工学院2022年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学校决定组成审计组对以下4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被审计领导干部名单
序号 | 姓名 | 经济责任部门 |
1 | 胡钦华 |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任 |
2 | 邢大立 | 原发展规划处处长 |
纪检监察室主任(原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
3 | 彭晓波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部长 |
4 | 邹 琼 | 党委宣传部部长 |
5 | 何献青 |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
6 | 黄金和 | 原团委书记 |
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
7 | 王晓季 | 发展规划处处长 |
8 | 兰善红 | 教务处处长、创新创业学院执行院长、招生办公室主任 |
9 | 程发良 | 研究生处处长 |
10 | 范洪波 |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处长、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 |
11 | 曾 熙 | 人力资源处处长 |
12 | 王际辉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国际学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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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蔡传里 | 财务处处长 |
14 | 徐永钊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
15 | 张 力 | 安全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 |
16 | 吕卫东 |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
17 | 周梓荣 | 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协同创新办公室) |
18 | 魏文红 |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
19 | 陈想平 |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 |
20 | 黄 彬 | 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 |
21 | 崔学海 | 校友工作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主任 |
22 | 魏东初 | 原招生办公室主任 |
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 |
23 | 谢炯标 |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主任 |
24 | 严前海 | 图书馆馆长 |
25 | 王红成 | 学报编辑部主任 |
26 | 刘 健 | 原莞城校区管委会主任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
27 | 袁华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
28 | 殷建平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 |
29 | 胡耀华 | 原人力资源处处长 |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
30 | 郑 愚 |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 |
31 | 徐勇军 |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
32 | 孙振忠 | 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
33 | 王 彪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
34 | 刘继云 | 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
35 | 田根胜 | 文学与传媒学院院长 |
36 | 郑玉敏 |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
37 | 余 意 |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院长 |
38 | 陈 伟 | 粤台产业科技学院院长 |
39 | 尹 玲 | 中法联合学院副院长 |
40 | 刘 伟 |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
审计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若有需要反映的情况,可向审计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同时,请对审计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办公地点:行政楼1B502
联系人:陈思琪、李白冰
电子邮箱:审计处OA邮箱
审计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