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坚定 业务精通 作风务实 清正廉洁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红审护航】之“案例快递”第21期
  • 发布单位: 审计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4-08-30
  • 字体大小:  

案例: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审计发现某高校存在多年未清理的沉淀应收账款和个人借款。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3万元、其他应收款18万元,账龄均在5年以上,几笔大额个人借款已经挂账达10年以上。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四、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一)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等规定。

    审计建议该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应收账款和个人借款的及时清理。通过定期检查,确保相关人员遵循财务管理规定,避免长期挂账。


东莞理工学院 Copyright©2013 Dongg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08829号